第5章:1949-1953 两个政权的对峙【中共政权的巩固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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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49年3月,考虑到新解放区农村基层政权还没有建立,涉及范围和面积广大,中共还没有足够的干部力量从事土改工作,针对地方安全和农民缺乏对土改的了解,毛泽东安排了新解放区的工作开展方式: “在乡村中,则是首先有步骤地展开清剿土匪和反对恶霸即反对地主阶级当权派的斗争,完成减租减息的准备工作,以便在人民解放军到达那个地区大约一年或者两年后,就能实现减租减息的任务,造成分配土地的先决条件;⋯⋯” 1 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首先基于军事清剿与镇压。1949年8月6日,新华社发表社论《肃清特务土匪,巩固革命秩序》,社论提及:即便在人民解放军已经解放了的不少城市和乡村,许多地方还为特务土匪和反动势力所控制,政府法令无法推行,旧的政权不能改造, “因此,发动大批干部和革命的工人、学生下乡,配合人民解放军的武装力量,动员广大农民,肃清土匪特务,推翻反革命恶霸分子的统治,安定秩序,发展生产,并进而有系统地有步骤地进行各种社会改革,便必然应该成为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 2 1950年3月18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对于一切手持武器,聚众暴动,向我公共机关和干部进攻,抢劫仓库物资之匪众,必须给以坚决的镇压和剿灭,不得稍有犹豫。” 3 从1949年5月到1950年5月期间,中共清剿土匪与武装力量不少于100万人。

除了重新分配财产,土地改革运动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消灭地主阶级以及持同样立场的潜在“反革命”,被毛泽东称之为三大运动中的“镇压反革命”是与“土地改革运动”和“抗美援朝”同时进行的。这个简称“ 镇反运动 ”的时间跨度是1950年12月至1951年底,是中共通过国家军队和警察(包括军队里的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清查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政治运动,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地区。过去,国民党将共产党称之为“匪”,意思是非法的、对社会有害的武装组织,并将反对国民政府和国民党的人称之为“反革命”,现在,正好有一个颠倒:反对共产党的一切势力都可以被指定为“反革命”,而那些反革命势力的武装组织,就是土匪,现在,包括之前有一些地方武装留存,任何没有经过共产党允许的武装组织与个人,都被列为清剿和镇压的范围。国民党退守台湾之前,留下了不少的军队和军官,例如白崇禧就将3万多正规军化整为零,分散到不同的地方建立武装,他们是呼应台湾的国民党潜伏势力和派遣特务,官方将这些对象概括为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肃清这些国民党势力(包括被称之为“帝国主义间谍”的个人)和四处配合国民党的地方土匪武装,显然有利于巩固新政权。以便保证“抗美援朝”的朝鲜战争和摧毁农村旧制度的 土改运动 的有效进行。的确,朝鲜战争爆发,蒋介石试图参加朝鲜战争,美国对台湾实施的保护和支持助长了蒋介石“反攻大陆”的军事安排,同时也出现了“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的舆论,那些潜伏力量的确配合着台湾的准备,暗杀与破坏行动急剧增加。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反攻”和军事冲突,1951年2月12日, 中央人民政府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条例被认为是法律武器和量刑标准,但事实上标准是根据党和党的军队的具体执行者来理解并实施的。毛泽东在5月首先强调了“镇压反革命必须实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毛泽东规定了判处死刑要严格慎重,控制在一定比例,但是,毛泽东的那些表述都不是法律依据。从1950年12月到1951年9月,毛泽东发出了若干涉及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只要我们不杀错,资产阶级虽有叫唤,也就不怕他们叫唤”(1951年1月17日),“我们一定要镇压一切反革命,但是一定不可捕错杀错”(1951年3月30日),“整个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一切公安机关和有关镇压反革命的机关的负责同志都必须和过去一样坚决接受党委的领导”(1951年9月10日)。毫无疑问,这一切都不是法律准绳,党的领导人或各级负责人的意见作为标准贯穿整个镇反运动,在具体的执行中,出现普遍的暴力恐怖是完全可以想象的。各地杀、关、管的数字远远突破了原有计划,大多数案件未经过严格司法法律审理,基于政治上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的量刑标准大大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的规定,正如早年国民党对共产党的狂捕滥杀,这时对国民党反革命的镇压也没有经过认真的情况审核,一些参加过辛亥革命、抗日战争和在内战中投降中共的国民党官员,也被作为“现行”反革命枪杀。镇压反革命的运动是如此地高涨与恐怖,甚至连曾经国统区的中共地下组织也被作为反革命论处。没有人能够准确地明确“恶霸”“民愤”的标准究竟是什么,仅仅是由众多党的各级干部凭借个人判断来具体执行,根据上级党组织给予的指标,镇反任务很容易导致任意定性,一些地方即便没有具体的“罪行”证据,也因为有人指认,即将作为“反革命”杀掉。 截至1951年底运动结束 4 ,按照毛泽东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给出的数字是有100万人被镇压和枪杀,其中包括辛亥革命元勋将领(例如邓玉麟、夏之时、何海清、宋鹤庚)、国民革命北伐将领(例如周址、孙天放)、抗日将领(例如宋士台、陈应龙、林伯民)、中共地下党负责人(例如湖南衡阳刘伯禄等200余人)、知识分子(例如朱自清的儿子朱迈先、罗广斌的堂兄罗广灜)、国民党投诚将领、军官(例如陈春霖、徐经济、尹作干、甘清池、叶干武、曾宪成、何际元、唐伯寅、刘晴初、潘峰名、方涤瑕、 王育成 、项丽源、 杨健民 、杨健民、 周伯英 、林芝云、糜藕池、 赵俊图 赵鸿厚 唐宪尧 曹森 、梁顺德、彭永年、覃守一、焦达梯、谢灵石、邓士富、列应佳、关仲志、李建平)难以计数。实际上,在档案不透明的情况下,人们对彼时的死亡与关押的数字很难弄清,从1950年土改运动开始的清匪反霸到1952年底,枪杀与被监禁和劳动改造的人数不会少于200万人。不管在执行中出现的错误有多少,基于普遍而公开的镇压,大大地增加了中共统治下国家机器对新社会的威慑力,对于要求全党在镇压反革命时“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的毛泽东来说,这不过是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反革命)专政——的具体表现,没有什么可以从根本上给予指责的。事实上,对谁是“人民”中的一员没有固定的标准,党或者党的干部(当权者)是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政治甚至不同策略的需要来确定的,对党,或者对党的当前政策与其他政治安排持反对意见的,都有可能从人民的一员变为人民的敌人。历史地看,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巩固中共政权的作用上是显而易见的。


注释

1.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430页。

2.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八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547页。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41页。

4. 

实际上,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结束在每个城市与地区不同。例如上海,就在1951年10月,中共上海市委还根据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通过的《继续开展镇压反革命的决议》检查运动工作。针对五类反革命分子中反动会道门头子还基本未动,外地逃亡来沪反革命还未受到致命打击。市郊结合偏僻地区、 棚户区 、水上、外来居民集中地区,尚未建立肃反委员会群众组织的街道里弄和工厂企业,镇反运动被认为还很不深入,中共上海市委决定结合工厂企业民主改革、农村土地改革、机关清理“三反”、“五反”运动,通过发动群众,打击隐藏的反革命分子。公安机关抽调150余名干部,组成16个工作组,到141个国营、公私合营工厂企业,逮捕反革命分子127人,交群众管制62人。协助单位建立保卫组织,成立118个 治安保卫委员会 。1951年11月~1952年11月,全市逮捕处理反革命分子3000多人,上海公安机关还协助外地公安机关逮捕逃亡来沪的反革命分子1万多人。